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翀 通讯员梅艳

日前,湖北省总工会、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在组织、教育、引导和团结职工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打造职工精神文化新乐园。《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意见》总体要求提出,要坚持把建好管好用好工人文化宫作为健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强省的基础性工程,按照“科学规划、规模适度、功能集约、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突出公益、聚焦主业、自主经营、依法监管”方向,健全工人文化宫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保障机制,以政治导向鲜明、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运营管理高效、经费保障有力、社会效益突出、职工认可欢迎为标准,高质量推进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和发展。2023至2027年,力争实现全省市、州、县工人文化宫全覆盖,打造有阵地、有队伍、有文化、有活动、有效益的新时代工人文化宫,使工人文化宫真正成为新时代职工群众的学校和乐园。

《意见》明确了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主要涉及场地设施、文化服务、运营管理、人才队伍、发展模式等方面。

《意见》提出高质量建设场地设施,2023至2027年,大力推进全省各市、州、县工人文化宫场地设施的改(扩)建和新建,现有场地和设施能够满足职工文化需求的,原则上不再新建,重点进行充实与提升;因场地不足、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不能满足职工需求的,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加以改善;对没有工人文化宫或现有场地设施不能满足需求且不具备改(扩)建条件的地区,应当依据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选址,依法用地,如期建设完成。《意见》同时明确了工人文化宫选址要求和建设方式、参考标准。

《意见》提出高质量提供文化服务,坚持工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重点聚焦主业开展“3+X”活动,即新时代职工文明实践活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职工教育培训活动,兼顾职工维权服务、创业创新及其他社会公益文化服务活动。各级工会可根据自身实际,科学整合新时代职工文明实践中心、职工书屋、职工服务中心等工会阵地,努力为职工提供多元化、一站式、全天候服务。

《意见》提出高质量抓好运营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工活动阵地产权保护,确保工人文化宫的独立产权和运营管理权。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管好办好工人文化宫的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全面提升工人文化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意见》提出高质量打造人才队伍,各市、州、县总工会要选好配强工人文化宫领导班子。深化工人文化宫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推动实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与整体效益、个人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工作实绩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发工人文化宫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要加强工人文化宫专业人才培养,逐步提高专业化人才比例。

湖北推动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高质量创新发展模式,各地工会要贯彻落实《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细则》,努力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质量、激发工作活力。支持本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企业之间进行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活动项目打造、产品和服务提供、服务资源配送;支持工人文化宫通过宫宫联合、宫校结合、宫企联合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支持社会力量通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工人文化宫的运营和发展;支持建立各级工人文化宫“工联盟”,搭建省内工人文化宫交流合作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工作部门的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协同发展。积极拓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领域,形成健全的文体服务网络。采取“订单式”服务,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普惠、精准、专业的高质量文化服务,增强职工满意度。

《意见》还提出将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公益性事业单位保障政策,合力推进工人文化宫场地建设、强化工会资产全过程监督体系等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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